哲学专业拔尖计划招生简章(2024年)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教育部关于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14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北京大学哲学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及人才培养,现启动2024北京大学“未名学者”哲学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招生工作。
一、培养目标
本计划旨在选拔和培养致力于通过哲学理论的探索与创新,应对个人及人类社会面临的时代问题,引领人类未来的发展的一流哲学专业人才和具备哲学专业素养的复合型学术人才。
二、分阶段培养要求
本计划对拔尖学生的培养,贯穿于优质本科教育的全过程中,基于哲学学科各专业培养方案,设置个性化的多元培养路径。
⒈入选计划前的基础学习阶段:
学生应在前两学年学习完成统一的专业基础与专业核心课程,初步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等8个二级学科的知识领域与学科传统,打牢专业基础。
⒉入选计划后的拔尖训练阶段:
成绩优异的学生,可通过申报与选拔加入拔尖计划,在后两学年展开个性化的研究性学习。以对哲学问题的兴趣与探索,带动课程选修及科研训练。
⑴课程学习:学生应根据前期对哲学学科的了解以及自身的学术兴趣,在导师的指导下,设计个性化的专业选修及自主选修课程修习计划,其中应包含一门导师指定的高阶专业课程。选修面向不同哲学传统与哲学分支领域的专业选修课程,展开精深化的哲学专业学习。鼓励学生选修全英文授课的专业课程和专业古希腊语、专业拉丁语、专业德语等专业外语学习课程。同时,鼓励学生依托于北京大学整全的高水平学科体系,开展跨学科学习。学生在此阶段应不断深化、拓展对专业知识的了解,着力培养以哲学问题为导向的专业研究能力。
⑵科研训练:学生应在第三学年完成一项由学校教务部或相关培养项目设立的本科生科研项目,并配合科研项目的开展选修《哲学阅读与写作》课程,了解学术研究的基本流程与基本方法。学生应在第四学年以本研项目成果,参与面向全国高校哲学专业本科生的“爱智杯”学术征文或相关学术研讨会,汇报、交流科研成果。
三、培养模式
⒈导师引领
建立拔尖学生培养专家指导小组,由系主任程乐松教授担任组长,组织协调教师对学生的学业、科研提供一对一指导。如涉及跨学科的学习与研究,本系导师可邀请其他院系相关专业学者组成导师团队对学生进行指导。
⒉个性化培养
指导学生基于哲学系各专业培养方案对专业选修及自主选修课程的要求,设计符合自身学术兴趣的课程修习方案,并完成相关专业方向的科研训练。
⒊本博衔接
对于已确认在本系继续攻读博士(直博)学位、且专业学术水平已达到研究生标准的学生,可以提前开始选修研究生课程,所修学分可带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打造读书会、学术沙龙、“爱智杯”学术征文及研讨会等多元的学习及学术交流平台,推进学校及院系合作框架下的海外交流及游学项目,拓宽学术视野,培育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促进青年学术共同体的成长。
⒌资源支持
调动系内教学及经费资源,为本计划提供充分保障。设立专项奖学金,对本计划表现优异的学生给予支持与鼓励。
四、招生与考核
1.招生
招生对象:哲学系、元培学院及其他院系相关专业的二年级本科生。
申报条件:①对哲学学科具有充分了解及浓厚学术兴趣;②预计于第二学年结束时基本完成哲学专业或宗教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程;③前3学期成绩优秀,学有余力,绩点不低于3.0;④同时申报一项由学校教务部或相关培养项目设立的本科生科研项目。
申报方式:①填写并提交本计划报名表;②开具并提交前3学期成绩单及第4学期选课记录;③提交一篇哲学专业课程作业或科研成果。将以上材料递送至哲学系教务办公室杨老师处(咨询电话:62755347)。
遴选方式:专家指导小组组织审核申报材料,每年入选拔尖计划的人数不超过15人。
⒉考核
中期考核:第四学年初,应完成本科生科研项目结项,并鉴定合格。
终期考核:第四学年末,应完成导师指定的高阶课程,完成学士学位论文并鉴定为优秀。
参与本计划过程中,修习课程未出现不合格成绩,且总绩点不低于3.0。
⒊结业与退出
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学生自动退出本计划。
达到考核要求的学生可获得本计划结业证书。
考核优异的学生可获得本计划专项奖学金。
哲学系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