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哲学系2017年博士生招生方案
北京大学哲学系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系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系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哲学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者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哲学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博士生招生(10月下旬可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申请者在我校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结束后,于1月16日前,向我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10项,其中1-9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能进入审核:
(1)北京大学201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续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准备致力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等,很重要),3000字左右,表格在报名网下载;
(7)两封哲学专业内的与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网站下载);
(8)提交一篇能够反应本人学术水平、不少于1万字的学术论文(已发表或者未发表均可,不能以学位论文代替);
(9)外语成绩证明,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的复印件,除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外,各种成绩证明3年内有效(以报名截止时间起算向前推算),复审时提供原件。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时间等见学校通知)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另定);
② 国家英语六级490分(含)以上;
③ TOEFL85分(含)以上;
④ 雅思(A类学术类)6.0(含)以上;
⑤ GGRE语文145分(含)以上或者语文加数学300分(含)以上、作文2分(含)以上;
⑥ 仅限于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必须提供三年内有效的语言水平证明。或参加北京大学于2017年1月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在招生当年2月底,我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包括大陆、港澳台、留学生以及本系硕博连读申请者),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增减;3月在哲学系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2、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此要求包含大陆、港澳台以及本系硕博连读的所有申请者,留学生提交材料请按照国际合作部要求,但是考核时间、内容、办法同国内考生;
3、笔试按专业分类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总分100分。考试科目如下: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部分80%,西方哲学20%)
中国哲学专业:中国哲学史(按方向选作导师题)
西方哲学专业:西方哲学(含现代)
伦理学专业:伦理学原理(伦理学理论60%,中西哲学基础40%)
美学专业:中西美学与哲学
逻辑学专业:符号逻辑
宗教学专业:
宗教学方向:宗教学与宗教哲学
基督教方向:宗教社会学、中国基督教史
东正教、俄罗斯宗教哲学方向:东正教与俄罗斯哲学
基督教哲学、宗教哲学方向:基督教哲学
宗教学、比较哲学方向:比较哲学与宗教学
中国佛教史、佛教哲学方向:中国佛教史与佛教哲学
科技哲学专业:科学技术哲学
科技史专业:科学思想史 / 数学史
4、面试内容: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时申请人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总分100分。
5、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
6、笔试、面试各占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1、我系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招生委员会负责材料的初审、监督招生过程、审核招生结论等工作。 3、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考试小组,负责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
4、各专业导师组成面试小组(招生专家组)(数学史方向与数学学院联合组成),负责面试选拔工作。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系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等要求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哲学系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
5、本说明由哲学系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我系招生信息、导师信息等请查询以下网页:北京大学哲学系 宗教学系。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672
我系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办公地点:北京大学人文学苑2号院119室。
北京大学哲学系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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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哲学系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