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综述 | 康德的非形而上的政治哲学
2023年5月12日晚7点,由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主办的“风华讲座2023年春季系列”第2讲如期在外国哲学研究所227教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哲学系韩林合教授主持,由北京大学哲学系长聘副教授方博老师担任主讲嘉宾,主讲题目为“康德的非形而上的政治哲学”。讲座正式开始之前,韩林合教授就主讲人的学术背景做了简要介绍,并对线上线下聆听此次讲座的广大师生表示热烈欢迎。
针对本次讲座的主题,方老师首先列出了阿伦特和凯尔斯汀对康德政治哲学的正反两种完全不同的评价,并指出在康德那里确实存在一种政治哲学。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该如何去理解康德的政治哲学。对此,方老师对当代康德政治哲学的研究现状做了简要的介绍,并指出当代关于康德的政治哲学的研究文献主要关注的文本是康德的《权利学说》一书。但是,如果我们把《权利学说》当成是康德政治哲学的核心文本,就会导致一系列可能的阐释问题,例如,我们要么会将与经验相关的论断都排除在康德的政治哲学之外,要么会依据对政治哲学的泛泛理解而将康德与此相关的(先天的和经验的)论述都无差别地纳入到同一体系之中。对于这一情况,方老师认为,要想正确且深入地把握康德的政治哲学,需要我们回过头去理解康德是怎么使用“政治”这一概念的。
在方老师看来,尽管康德没有使用过“政治哲学”的概念,但他的确对“政治”这一概念有其自己的定义。按照康德在1795年的《论永久和平》(8:370)和1797年的《论所谓的出自好意的说谎的权利》(8:429)这两本著作中的相关论述,我们可以把康德的政治概念定义为一种将法的形而上学应用于经验情况的实践活动。对此,方老师认为,正是这一定义,它能够为康德的政治哲学的出现提供一种空间。因为,尽管政治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它在任何时候都需要经由现实的政治活动所磨练出来的实践智慧,因而是一门并非哲学家所能胜任“苦难的艺术”,但哲学面对政治并非毫无作为,哲学家除了可以提出自由和平等的原则作为政治的目标,还可以进一步考察这些原则在经验中得以实现的一般的可能性条件。正因此,方老师认为,如果康德要使用政治哲学这一概念的话,那么他会把政治哲学看作是关于规范意义上的政治实践的一般的可能性条件的学说。而且,按照这一理解,并根据康德在《关于一种世界公民观点的普遍历史的理念》(8:23)一书中的相关文本,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把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意志作为这一政治实践的两个关键要素,即作为康德的政治哲学的核心议题。
方老师指出,在康德政治哲学语境中,政治判断力所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将抽象的权利原则与具体的经验条件结合起来,以得到包含有内容的规定性并因此可以直接规范行为的普遍法则?而政治意志所关注的问题则是如何把应然的普遍规则转化为现实的政治共同体的立法?所以,如果说存在一种康德的政治哲学的话,那么它必须要一般性地回答这两个问题。然而,当我们试图去处理这两个问题的时候,又必然会面临着另外两个问题,即政治判断力的主体是谁以及政治意志的主体是谁?
对于这两个问题,方老师根据康德的文本给出了相关思考。具体来说,他认为,对康德而言,尽管政治只能是一种改良的政治,但我们绝不能把政治改良的可能性诉诸于某个政治家的道德,因为按照康德的理解,人是动物,因而他始终具有丑陋的一面,甚至会滥用自己的自由。所以,方老师认为,康德是不会将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意志的主体归为一个个体,并且,为了消弭这种权利和道德之间的分歧,康德还为我们引出了公共领域(公共性原则)与人民的政治启蒙。按照康德的理解,所谓一个合理的公共领域指的是,在其中的人们不仅要有能力去判断法律或政策是否符合先天的权利原则,还要有勇气和动力去公开运用自己的理性以表达对不正当的法律或政策的反对。正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康德那里,只有预设了这一合理的公共领域,权利和道德之间的关系才能得到调和,并且在这一领域中的公众也才能是业已启蒙的公众,他们最终所作出的判断才应当是一种公共的判断。在方老师看来,基于对公共性原则的这一理解,可以帮助我们去重新思考康德的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意志这两个核心问题。
具体而言,一方面,公共性原则包含了解决政治判断力的可能性的问题。因为,在康德那里,判断力的政治运用是为了将先天的权利原则与经验情况相结合,以得出具体的行动准则或政治方案。而这一过程要想得以可能,必须要以关于一种在经验中得到磨砺的能力的理念,即共同感作为基础,并且,只有当我们始终坚持这三个指导原则:自我思考(启蒙的要求)、在每一个他人的位置上思考(公共性的要求)、任何时候都要与自身相一致地思考,这一共同感才能达成。另一方面,公共性原则也包含了解决政治意志的可能性这一问题。因为,在康德看来,公共领域作为人们达成共识和形成意志的机制和平台,它能够产生政治改良的推动力,因而,公共领域具有政治批判的功能:其一,人们通过公开运用自己的理性,可以在公共领域中不断启蒙自身,在公共交流中不断修正对公共法律和政治决策的正当性理解;其二,人们在政治事务上公开表达的反对会迫使统治者或政治家不得不进行政治改良。
以上就是有关康德的政治哲学之框架的讨论。在方老师看来,这些讨论可以帮助我们去处理一些有关康德的哲学体系的解释问题,例如,我们如何来定位这一理论立场,即康德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还是一个共和主义者?在以往的解释中,康德更多地被视为古典自由主义的奠基者之一,因为康德在很多文本中强调个体的自由和权利在逻辑上优先于政治共同体。但新近的一些研究者则更倾向于将康德解释为一个共和主义者(强调共同体及公民权利的优先性,认为共同体的政治目标只有通过公民的普遍政治参与才能得到实现),因为他们在康德的文本中看到了康德对共同体和公民参与的更为积极的主张和期待。对于这两种解释,方老师指出,尽管我们在前面谈到的人民的启蒙、人民在公共领域的参与和理性的公开运用等要素确实更接近于一种共和主义的主张,但将康德解释为共和主义者的论证,这或多或少混淆了他关于人的外在自由学说中的两个层面的要素。而对这一问题的解释的完整的立场应该是这样的:在原则层面(法的形而上学),康德是一位自由主义者,在实践层面(政治哲学),由于他主动吸纳了一些共和主义要素,因而表现为一位共和主义者。尽管如此,基于权利和政治的基本关系,即政治任何时候都需要与权利相适应,政治实践中的共和主义要素必须始终受到自由主义的权利原则的约束,所以康德在根本上还是一个自由主义者。
讲座最后,方老师不仅根据这一讲座主题向大家透露了自己未来的一些研究计划,而且就现场听众所提的一些问题做了精彩的回应。提问结束后,韩林合教授对方老师的精彩报告做了独到的点评,并对大家的聆听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讲座回顾文稿:罗正东(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