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

关于做好北京大学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23号)的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8个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视实际情况分年度资助。
    二、投标者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的研究范围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前沿,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状况,避免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体现出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建设意义,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分量厚重的精品力作和传世佳作。
  3、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五年左右完成。
    四、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两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五、申报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书》:打印版由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电子版word文件以“申报单位+首席专家”的形式命名。
2、《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材料汇总表》电子版。
六、下载地址、报送时间
《投标书》和《汇总表》的下载地址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468/15121071.html。
请务必于2011年9月5日前将《投标书》送至北京大学红三楼3114,并将两个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kbgl@pku.edu.cn。
联系人:郭琳 刘睿
电  话:62751442、62751441
电子邮箱:skbgl@pku.edu.cn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
                                                 2011年7 月18日


20110720124140_校内通知.doc   
20110720124355_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书.doc   
20110720124724_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招标选题.xls   
20110720125004_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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