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

请本系教师申报“北京大学第九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日前接学校通知,本次评奖本系有7个名额,请大家踊跃申报。最迟请在本周四下班之前报到谢红梅老师处。

细则如下:

为鼓励北京大学文科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多出精品,不断提高我校文科科研水平,更好地为当前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组织的两年一度的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北京大学第九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有关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02年3月1日——2004年2月29日期间公开发表的文科研究成果,如专著(含研究性教材)、论文、译著、工具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注释作品、调研报告、系统软件与音像制品等,均可参加本届评选。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选。与外单位合作的成果,我校参加者须为第一署名人。

二、评奖条件

参加评奖的成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提出创新性、开拓性的理论见解和方法,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三、评奖标准

一等奖:对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有突出贡献,产生了重大的社会效益。研究成果难度大,学术上有重大突破和原创性、开拓性,对本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

二等奖:对解决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学术上有所突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得到同行专家好评。

四、评奖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4年1月5日——2月25日。社科部发布评奖通知,各单位科研秘书须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单位领导及相关教学、科研人员。报奖教师需填写《北京大学第九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表》2份,并提供科研成果2份,若有社会评价等内容可作为附件一同交送本单位科研秘书。

第二阶段:2004年2月26日——3月15日。3月1日以前,社科部根据各文科单位200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结果,确定各单位报奖名额。3月1日后,各单位学术委员会按照分配名额对所报成果进行筛选推荐。科研秘书填写《北京大学第九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汇总表》后,同本单位报奖材料一起于3月15日前报送社科部成果管理办公室。同时寄送《汇总表》电子版本。

第三阶段:2004年3月16日——4月15日。社科部将各单位申报成果分类整理后,送校内、外专家进行通讯评审。

第四阶段:2004年4月16日——4月30日。人文学部与社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分别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成果名单。

第五阶段:2004年5月,向获奖成果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本届评奖的办法、通知、申报表及单位汇总表均可在社科部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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