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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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2019年硕士生复试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和哲学系确定的差额复试比例,本通知所附名单(详见附件1)中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哲学系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参加复试:

一、复试申请
1. 依据研究生院规定,哲学系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提交:
(1)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大陆考生提供身份证,留学生提供护照,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打印。
(3)个人陈述。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填写。
(4)正式成绩单原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证明信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6)科研成果复印件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综合素养、研究潜能的材料。
(7)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应将上述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好并用拉杆夹固定后交到或者邮寄到北京大学哲学系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务办公室(李兆基人文学苑2号楼119室),邮编100871。
自复试名单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以及2019年3月17日下午2:00至下午5:00为提交时间。过期未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邮寄申请材料的,申请材料应于3月17日下午5:00前送达)。
2. 根据《北京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考生需在复试前登录北京大学收费平台(http://cwsf.pku.edu.cn)缴纳复试费人民币100元,持交费凭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参加复试。具体缴费方式详见附件2。
3.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复试
1. 复试以专业能力面试为主,外语测试在各专业复试小组内根据专业特点进行。
2. 专业能力面试中,考生应按照面试小组的要求回答问题。专业能力面试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
3. 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18日至3月19日按专业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3。面试时,请考生提前20分钟到场,以备核验证件。
4. 考生复试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往届)/ 学生证(应届)。

三、录取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包括外语考核,不单独安排听力考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按照招生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初取,初取名单经哲学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我们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75 5356   邮箱:liufangyi@pku.edu.cn
拟录取名单在3月底公示在哲学系网站(http://www.phil.pku.edu.cn)。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0190313164112_附件1:2019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20190313164125_附件2:北京大学收费平台研究生复试费网上缴费操作流程.doc   
20190313164138_附件3:2019年哲学系硕士生复试时间和地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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