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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次“马哲论坛”简讯:《资本论》与当代世界

2018年6月13日下午14:30—17:30,第67次“马哲论坛”在人文学苑3号楼109会议室举办。本次论坛的主讲人是上海财经大学鲁品越教授与中山大学徐俊忠教授。丰子义教授致欢迎辞。教研室老师、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参与了论坛。论坛由杨学功教授主持。
论坛首先由鲁品越教授作报告,题目是“《资本论》与当代世界”。鲁教授的报告分为五个部分:一、货币本身即权力;二、货币出现后权力结构的变化;三、货币权力的来源;四、劳动二重性学说的意义;五、资本主义的拜物教性质。
在报告的第一部分,鲁教授首先指出,我国现行价值哲学中的价值概念,以马克思著作中出现的“外部客观世界的事物(客体)对于人(主体)的需要满足与否(意义)的关系”为其理论依据,将价值理解为物对人的关系,并且将《资本论》中的“价值”排除在“价值哲学”之外。鲁教授认为,这是对马克思著作的曲解,因为这是马克思所批判的价值概念,而决非马克思本人的价值概念。物对人的使用价值是“自然价值”,其为自然科学与技术的研究对象,是一种“事实性价值”。
哲学与社会科学所研究的价值是作为社会关系的“映射性价值”,它由人的主体将其所持有的社会关系的价值赋予客体对象而生成,由此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价值纽带。社会历史实践过程就是价值世界的生成过程。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将其社会化的生命投射并凝结于产品中,以产品为媒介而生成作为生产关系的劳动价值。生产关系决定社会意识,从而形成各种价值观念。《资本论》的劳动价值概念是整个价值世界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作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人伦价值(含伦理价值、法律价值、政治价值)、美学价值,社会历史实践过程就是价值世界的生成过程。
鲁教授接着谈到,人对于人的依赖性是社会的权力之源,而价值本质上就体现了人对于人的依赖性特征。因此,价值本身就意味着权力,进一步而言,价值意味着支配他人劳动的权力。在直接的物物交换中,当价值表现为交换价值时,劳动双方彼此互相支配他人劳动,因此这种权力也就相互抵消了。但是当货币出现之后,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买和卖的分离,交易过程不需要再依赖于直接的物物交换,而是通过货币来购买他人的劳动产品。当货币进一步发展为资本时,现代权力体系也就出现了。这一权力体系建基于市场经济基础之上,不同于以往主要依赖暴力维持的政治权力体系,其本身是游离于政治体系之外的。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怎样把市场经济的经济权力转换为政治权力呢?鲁教授指出,这一问题实际上触及了西方政治制度的实质,即民主制本质上是一种“将市场权力合法转换为政治权力的转化器”。西方的政治制度以市场权力为基础,依赖垄断资本结构,其金钱政治充分体现了“货币本身即权力”这一命题,其多党制也只是体现了党派代表的社会群体的分散性与断裂性。而中国情况则不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充分适合我国国情,也符合人民的整体利益。中国共产党作为大写的“一”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愿望与诉求,在党的统一协调下中国社会发展蒸蒸日上。
在第二部分,鲁教授主要分析了货币出现后权力结构的变化。货币本身作为一种价值符号,其权力本质上来源于劳动价值。我们可以说“货币是劳动价值进入社会的唯一渠道”。鲁教授特别反对关于货币价值起源的先验论,而提出了自己在这一问题上的生成论观点,即货币价值不是发行前由国家政府预先决定的,而是在流通过程中逐渐生成的。鲁教授以美元为例,一张面值为一百美元的钞票印刷时的劳动价值仅为四美分,必须以劳动来为货币充值,因此我们在对钞票进行历史分析中可以发现,其价值本身是在流通过程中被劳动所赋予的。
在第三部分,鲁教授谈到了货币权力的来源问题。鲁教授认为现在全球市场经济体系本身是等级制的,即全世界的劳动人民都在用自己的劳动为美元“充值”,这背后充分体现了资本主义全球化中的权力结构。在以往启蒙运动的思想家看来,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社会契约,每个人从自己手中交出一部分权利来赋予国家政府,而每个人的权利则依据“天赋人权”这一先验原则得以实现。鲁教授批判了这种观点,他认为人民的权利并非上天赋予,而是自我创造的。通过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人民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社会权力的支配者与创造者。这一权力最初表现在劳动价值中,而后逐渐通过“商品-货币-资本”的环节层层抽象化。由此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立场得出一个结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在第四部分,鲁教授谈到了劳动的二重性问题。鲁教授特别指出,在传统的教科书那里,总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立场来解释整个世界,认为宇宙是物质的因而是有规律的,而社会属于宇宙,因此社会也是物质的并且是有规律的。鲁教授认为,这种观点是杜林式的先验循环推论,利用抽象的自然性掩盖了丰富的社会性。劳动构成首先是自然的,即人类劳动总是?自然界的物质为基础,但同时在劳动交换中生产出了人与人的物化的社会关系。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深化自身对于唯物史观的认识。劳动二重性学说是唯物史观的基石。
在第五部分,鲁教授分析了资本主义的拜物教性质。鲁教授认为,在传统社会中,首先是人对于人的依赖,而后变为人对于神的依赖,此时神便作为一种社会符号出现并发挥作用。而启蒙运动以来,上帝死了,人们从对于上帝的依赖变为对于商品的依赖,随着商品自身的社会运动和进一步抽象化,人们开始对抽象物即货币和资本的依赖,整个社会最终演变为一个彻底的拜物教社会。
鲁教授报告结束后,徐俊忠教授作了题为“毛泽东的思想与实践:一个值得深度开发的学术富矿”的学术报告。徐教授认为,以往人们对于毛泽东的认识都有偏颇,而他将毛泽东定位为“具有自觉哲学思维的革命家和政治家”。徐教授认为,毛泽东具有十分深刻的哲学思维,但这一点经常被人们所忽略。不过,如果我们想要对于毛泽东本人的哲学思想有一个深入的理解与领会,则必须深入到其本人的革命实践与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在对历史史料的细致发掘与审慎梳理中,超越以往狭隘的学科分化的视野限制,真正在扎实文献与深厚的历史感之中去研究毛泽东。徐教授的报告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介绍毛泽东的“虚君共和”思想;第二部分是介绍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治”思想。
在报告第一部分,徐教授认为,苏共“二十大”以后,毛泽东开始自觉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创建起来的中央高度集权的经济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以“虚君共和”为特征的替代性战略构想,并不遗余力地开展改革尝试和探索,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留下了一笔丰厚的思想与历史资源。
毛泽东的反思对象是新中国顺利完成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面对“一五”计划提前完成取得的胜利,毛泽东并不完全满意。他认为,这种胜利是建立在中央高度集权的体制上的,这种体制有助于国家集中资源,但也极大地抑制了地方的积极性。因此,这种体制虽能短时期内确保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有序展开,但长期下去不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正是基于这一战略考虑,在1956 年《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以专门篇幅集中讨论了中央与地方的应有关系问题。他认为,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中央过于高度集权,容易出现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不利于调动各地各级的积极性。因此,在积极平衡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政府的纵向权力结构必须“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我们不能搞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在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与此同时,他要求研究资本主义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积极经验。
在这种逻辑的推动下,毛泽东于1958 年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放权”行动。在这一年中央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毛泽东指出:“中央集权太多了,是束缚生产力的。……我是历来主张‘虚君共和’的,中央要办一些事,但是不要办多了,大批的事放在省、市去办,他们比我们办得好,要相信他们。”此后,与放权构想相联系,毛泽东大力倡导发展地方工业,主张有条件的协作区和省份要根据自身条件建立各自不同的相对独立的工业体系,以形成经济多极发展的积极局面和满足国防建设的需要。在这场放权行动中,放权的范围包括企业管辖权、物资计划权以及财政支配权等。可以说,这是对中国当时既有经济管理体制的一次釜底抽薪式的变革。对此有专家认为,1958 年以后的中国经济体制“已经不再属于中央财政集权型,更像地方财政分权型”。
然而,由于这场大规模放权速度过于迅猛,各级领导机关的思想准备严重不足,许多配套措施没有到位,放权导致了经济秩序的混乱。1959 年以后,中央又陆续将部分下放到地方的企业往上回收。之前被改革掉的东西纷纷恢复,下放给地方的工厂也被大规模地收回中央,原来因应放权而裁减的中央机构编制再度膨胀,职能也重新得到强化。物资管理、银行工作、工程建设、工业生产战线等领域的中央垂直管理更加强化。
1964 年以后,随着全国经济形势好转,毛泽东再次密集地批评中央集权式的管理体制。他多次告诫经济部门不能以行政方法管理经济,并以我们“也许走了错误道路”的说辞,警告这种集权式的管理体制。为了推动体制的变革,他要求认真总结经济工作的经验,对经济工作实行“彻底的革命”,并于1969 年倡导重新进行“虚君共和”的改革。
1969 年2 月27 日,全国计划座谈会印发了关于“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中央各部企业管理体制下放”和“改革物资管理体制”等三个文件,其目的在于使中央政府机构和编制与事权大幅下放相适应,力图从机制上防止管理过死过细而抑制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总体上看,由于处于“文化大革命”的特定政治形势下,毛泽东推行新一轮“虚君共和”的改革,并没有碰到明显的政治阻力。
在报告第二部分,徐教授主要介绍了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治”思想。徐教授认为,新中国的农治活动和农治模式,是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伟大实践。该模式以集体化为基本依托,通?劳动积累的方式,改变落后的农业生产状况,引导精耕?作和多种经营,进而推动“在地工业化”和“在地城市化”,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然而,农村人多地少,生产条件较为落后,很大程度上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这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与社会主义进程和工业化发展不相适应,尤其无法满足对粮食和轻工业原材料的需求。因此,在经历了短暂的互助组过程之后,毛泽东积极倡导、推动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这构成了他的农治思想与实践的主要内容。
毛泽东引导、推动农民的集体化,旨在改变中国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他为这种集体化规定了多重目标,主要包括:发挥集体的合力效应,改变农业发展的恶劣条件,尤其通过治水、拓荒和改土等措施,优化中国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集体的规制,推广农业“八字宪法”,改良耕种技术,有效地实施精耕细作;发挥集体经济应有的分工协作优势,让部分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农村工业企业,为农村创造“在地工业化”和“在地城镇化”的条件;以集体经济为基础,逐步发展农村的文化、卫生和其他社会事业,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等。
从毛泽东的农村集体化思想和实践看,合作化时期是精耕细作、多种经营,人民公社化时期是精耕细作加农工商并举。他认为,把农民组织起来,重要目的之一在于实行分工协作,从而使部分农民从小块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去因地制宜地从事多种经营。他认为,在国家对农民实行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下,只有多种经营的发展才能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集体经济。
1956 年6 月14 日,毛泽东致信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强调:“有必要号召各农业合作社立即注意多种经营,才能使90%以上的社员每年增加个人收入,否则就是一个很大的偏差,甚至要犯严重错误。”在人民公社时期,他积极倡导公社要搞“工农商学兵”,并批评苏联的集体农庄只搞农业、不搞工业。由此,他大力倡导社队企业的发展,认为通过社队企业的发展,可以实现农村的“在地工业化”,进而实现“在地城镇化”,以化解农村“人多地少”的难题。1966 年,他在“五七指示”中再次指出,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应当办些小工业。这一指示有力地助推了社队企业在60 年代后期到70 年代的发展。
1966 年在给林彪的信中,毛泽东再次提出,农村“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这种主张实际上是违背有关中央文件在1962 年的禁令的。1975 年9 月,他不失时机地把浙江省永康县人民银行干部周长庚关于调整中央政策、支持社队企业发展的来信,批转给主持国务院工作的邓小平,并把该信所附的华国锋给中共湖南省委的一封信,以及1974 年12 月15 日《河南日报》发表的调查报告《光明灿烂的希望——巩县回郭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调查》,一并批转。毛泽东要求邓小平考虑“此三件可否印发在京各中央同志”。这反映了毛泽东对于人民公社问题的良苦用心与执着。
毛泽东批转这两封信的举措,既带有策略性考虑,也具有重振原有战略构想的意图。他希望通过来自基层的声音,推动各级尤其是中央改变政策,积极支持社队企业的发展。同时,他也希望通过华国锋的信,重新唤起人们对社队企业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人民公社的战略意义的理解。从这一意义上说,这一举措是毛泽东晚年试图维护和重振农村发展战略构想的一种努力,也是他力图改变人民公社被“去工业化”后成为单纯农业生产组织状况的一种努力。改革开放以来,“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成为农村发展的共识,政府调整了对农村“社队企业”的政策,从放宽管制到积极支持,并给予市场主体的地位,“社队企业”由此获得了应有的发展条件,成为国家经济重要的支撑。尤其是一些至今仍然保持集体经营的地方,借助工业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力量,全面统筹农业与工业、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农村大踏步地走上了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可以说,这些地方的成功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对毛泽东把农村发展工业作为农村实现现代化路径设计的有效性检验。
两位教授的报告结束后,参会者就如何进一步理解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如何正确对待毛泽东在农村问题上的“在地工业化”思想等相关问题与两位教授进一步交流,讨论环节将论坛推向高潮。

(哲学系2017级硕士生牛牧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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