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7月预计毕业的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5.03.2
一、注册:
3月2日开课第一周注册,完成注册后发放学业奖学金。学校规定无论何种情况,需要见面注册。两周内不注册取消学籍。
二、学籍异动:
所有预计2015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如需办理学籍异动,截至日期在2015年4月15日前。
三、核对并确认个人信息、提交培养计划:
所有毕业生的个人信息请自行通过校内门户的个人信息中核对,并补充完整永久通讯地址,等信息。出生日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错误,请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院学籍办公室修改。如有问题,请在注册时到教务办修改。修改截至到学籍异动截止日。之后数据报教育部后,将不能再修改,请认真核对。
博士生未提交培养计划者,请在开学两周内在系统内维护后,打印签字交教务室。培养小组至少需要5人。
四、照相:
预计2015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如果 11月下旬未参加学校统一照相,请在4月15日前到教育部指定照相馆照相(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4层。宣武门十字路口西南角黑色大楼,北大东门地铁4号线直达,联系电话:63076145)。延期研究生无论是否照过,都必须参加本次图像采集,否则教育部将不能提供学位认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答辩安排:
1. 博士:
预计2014年7月毕业的博士生,4月15日前提交匿名评阅格式的博士论文(6本),6月1日答辩申请截止,6月5日前完成答辩。答辩流程见附件
2. 硕士:4月15日前,提交正式毕业论文(2本),答辩时间同博士。
具体事宜见附件。
哲学系教务室
2015年2月26日
20150302093849_毕业-学生.doc
20150302093901_毕业-答辩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