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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性质及其合法性问题——第55次“马哲论坛”综述

        2016年11月18日,由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主办的第55次“马哲论坛”在二教416举行。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阎孟伟作了题为“国家的性质及其合法性问题”的学术报告。北大哲学系马哲教研室教师丰子义、聂锦芳、杨学功、徐春、席大民、方博,以及校内外数十名学者和研究生参加了论坛。论坛由杨学功教授主持。
         国家理论是政治哲学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领域。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在一生的著述中对国家的起源、本质、职能等均进行过深刻的阐释。阎孟伟教授认为,长期以来,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研究存在简单化和片面化的倾向,过分强调了国家的阶级性而忽视了国家的公共性,将国家简单归结为阶级统治的工具而忽视了国家作为“第三种力量”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从而影响了人们对国家政治合法性的准确理解。
             阎孟伟教授指出,国家的产生不仅是因为阶级统治的需要,也是为了满足和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必须成为公共利益的实际主体,并承担履行公共事务的职能,国家是作为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的“第三种力量”而存在的。阎孟伟教授强调,国家的阶级性内含在国家的公共性之中,且国家的阶级性和公共性必然合为一体,否则国家就会失去合法性。同时,他认为统治阶级的自我宣传同国家阶级性和公共性合一的客观逻辑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具体表现为,在政治解放的意义上达到了形式上的公共性,但经济生活中整个国家机器却服从于资产阶级的总体利益。
           阎孟伟教授区分了阶级统治和政治统治两个概念:阶级统治是指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客观上对国家的统治,政治统治是指一定的公共权力机构运用公共权力建立和维护公共秩序的活动。他指出,在任何社会中,公共权力并非由统治阶级直接行使,而是由官吏组成的公共机构掌控。因此,国家的政治统治具有高度的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统治阶级同样是国家政治统治的对象。现代国家在实行一系列政策时可能出现与统治阶级利益相背离的现象,其内在逻辑也在于政治统治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政治统治的这种特性同时也包含着负面效应,它可能使得官僚组织成为只为自身服务、甚至与统治阶级利益相冲突的特殊利益群体。
阎孟伟教授认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福利国家的“合法性危机”源于阶级性和公共性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他引述了法兰克福学派奥菲和哈贝马斯的观点,指出由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子系统无法从经济子系统中获得足够的资源,亦无法满足社会子系统对福利期望的刚性增长,因此国家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危机管理的危机”困境之中。国家干预主义和自由放任之间始终存在矛盾,资本主义国家难以在维护资本利益和获取群众忠诚的功能上做出恰当选择并谋求一致。而只要国家仍然为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服务,这种矛盾就无法彻底解   决。
          阎孟伟教授最后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具有阶级性和公共性双重特征,要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扩大国家的公共性,必须深化改革,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兼顾公平,并防止官员和政府机构蜕变为特殊的利益群体。
         报告结束后,聂锦芳教授和杨学功教授进行了点评。聂锦芳教授说,国家的公共性因素在过往研究中长期被忽略,这启示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的文本中,重新阅读马克思,才能理解某些重大命题并深刻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杨学功教授说,报告对国家作为“第三种力量”所具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分析具有深刻的启发性,深入分析官僚阶层独立化的问题,有助于理解马克思所批判的政治权力异化现象。此外,在场的部分老师和同学就公共权力与阶级权力的关系、公共权力与资本逻辑、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等问题同阎孟伟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
             丰子义教授在论坛最后进行了总结。他对阎孟伟教授的报告表示感谢,指出国家理论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他希望在场同学能够向阎孟伟教授学习,在牢牢掌握基本理论的基础之上,关注并解决现实问题,以彰显马克思主义的时代意义和当代价值。

(哲学系15级博士生杨偲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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