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毕业去向填报说明
哲学系毕业生就业手续指南
——毕业去向填报
亲爱的哲学系毕业生同学:
为了服务同学们顺利完成毕业就业相关手续,哲学系学工办特制作毕业手续指南,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按时完成相应手续。
系统填报对于后续所有手续的办理至关重要,一般于毕业年份5月截止填报,请同学们在确定毕业去向后,及时完成系统填报。
首先,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系统(地址:http://scc.pku.edu.cn),选择右上角“登录”,点击“学生”,进入统一认证登录界面。
登录后,系统自动返回初始界面,右上角“登录”处变更为学生姓名。点击姓名,进入新界面后,点击“毕业手续”。
在新界面中,点击“毕业去向填报”。
在新的界面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生源所在地”为本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然后点击“提交”。
完成个人信息提交后,点击“填报毕业去向”,会出现如下三类选项。
下面将依次详细介绍。同学们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之一,并点击“下一步”。
一、就业
分为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就业、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回原单位就业等类型。点击“就业”进入就业页面,出现以下就业形式可供选择: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1)与就业单位签订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2)具有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接收毕业生及其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录用接收函;(3)部队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4)医学规培生;(5)国际组织任职;(6)出国、出境就业等。
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就业:指被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聘用作为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包含以下两种情况:(1)科研助理、管理助理(2)博士后入站。
应征义务兵:应征义务兵。
国家基层项目:(1)特岗教师(2)三支一扶(3)西部计划。
地方基层项目:(1)特岗教师(2)选调生(3)农技特岗(4)乡村医生(5)乡村教师(6)其它。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仅提供聘用证明、工资收入流水等证明材料。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包含以下三种情况:(1)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2)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3)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全媒体运营工作者、电子竞技工作者等。
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回原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二、升学
进入“升学”页面,出现以下2种形式可供选择:
升学分为(1)研究生(2)第二学士学位(3)专科升普通本科,升学的毕业生户档转到录取院校,户档信息可咨询录取的学校或者院系。
1.国内升学
考研、保研、读博、博士后,此处系统设定毕业去向为“研究生”。填写升学学校信息,毕业后由学校直接调取户口档案。
2.出国(境):户档信息通常回到生源地,请咨询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填写。
三、待就业、拟出国或升学
分为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三种类型。进入“待就业、拟出国或升学”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入学时户口是否迁移至学校”,通常选择“是”。“户档信息”通常回到生源地(户籍所在地),请咨询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填写。
涉及到具体户档转递信息的
1、哲学系本系升学的同学请按照如下信息填写:北京大学哲学系,联系人邓凯达,电话010-6275305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人文学苑2号楼哲学系116室,邮编100871。
2、去往其他院系/学校/就业的同学户档信息可以咨询对方相应单位。
3、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同学,户口和档案一般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如有需要的再转存至留服中心,具体信息可参考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搜索毕业生/档案等关键词,一般可以找到相应办事指南。
四、重要提醒
1.请同学们务必检查系统里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尤其是手机号码,以便于后期档案转递的实时信息能够以短信方式通知到本人。
特别注意:所有委培定向及在职学习的毕业生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本校研、本校博士后或留校工作的毕业生也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请同学们务必检查系统里生源地、政治面貌是否准确;务必核对系统里填写的户口迁移和档案转递信息是否正确。
3.户口迁移、档案转递、报到证等信息可咨询用人单位、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升学院校等单位。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的联系电话和相关信息可通过网络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