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鼓佛教学院讲学或研修计划申请 2009.02.1
来源:研究生教学
作者:
时间:2009-02-01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校讲学及研究研修活动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校讲学及研究研修活动计划书
一、计划目标:为促进两岸学术人才交流,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开拓学生视野,特办理此活动计划。
二、本活动所称「讲学」,系指来校定点开设课程、专题讲座、传习或教练;所称「研究」,系指来台参与台湾地区一所大学校院或学术研究机构主持之项目研究计划。
二、主办单位:中华发展基金管理会
承办单位:法鼓佛教学院
三、活动时间:2009年9月20日~11月19日(研究期程至多2个月,但不得少于1个月)
四、活动对象:在人文及社会科学等领域具有专业造诣,年龄在七十岁以下,身心健康之大陆地区学者专家,并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
(一) 现任大陆地区重点大学及列入大陆二一一工程之省级大学或重要研究机构专任教授(研究员)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并于最近五年内发表重要著作或在国际学术界获有殊荣者。
(二) 具有博、硕士学位,执行专门职业四年以上;或未具任何学位,有特殊技术或才能,能提出证明者。
五、申请期限:自2009年1月1日始至2月12日止,由本校汇整后并造册及准备其余相关资料,向中华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
六、申请方式:请于本校收件截止日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本校研究发展组提出申请。
联 络 人:法鼓佛教学院 研究发展组 吕幼如
电邮信箱:rd@ddbc.edu.tw
地 址:台湾台北县金山乡西势湖2-6号
电 话:+886-2-2408-0707 分机 2281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校讲学及研究研修活动计划书
一、计划目标:为促进两岸学术人才交流,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开拓学生视野,特办理此活动计划。
二、本活动所称「讲学」,系指来校定点开设课程、专题讲座、传习或教练;所称「研究」,系指来台参与台湾地区一所大学校院或学术研究机构主持之项目研究计划。
二、主办单位:中华发展基金管理会
承办单位:法鼓佛教学院
三、活动时间:2009年9月20日~11月19日(研究期程至多2个月,但不得少于1个月)
四、活动对象:在人文及社会科学等领域具有专业造诣,年龄在七十岁以下,身心健康之大陆地区学者专家,并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
(一) 现任大陆地区重点大学及列入大陆二一一工程之省级大学或重要研究机构专任教授(研究员)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并于最近五年内发表重要著作或在国际学术界获有殊荣者。
(二) 具有博、硕士学位,执行专门职业四年以上;或未具任何学位,有特殊技术或才能,能提出证明者。
五、申请期限:自2009年1月1日始至2月12日止,由本校汇整后并造册及准备其余相关资料,向中华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
六、申请方式:请于本校收件截止日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本校研究发展组提出申请。
联 络 人:法鼓佛教学院 研究发展组 吕幼如
电邮信箱:rd@ddbc.edu.tw
地 址:台湾台北县金山乡西势湖2-6号
电 话:+886-2-2408-0707 分机 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