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时录入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的通知 2005.09.1
来源:研究生教学
作者:
时间:2005-09-01
成绩评定是教师教学任务的一部分,任课教师应认真评阅试卷、填写考试考查成绩表,并及时将成绩交研究生教务老师录入管理系统。2005年9月20日系统将自动关闭录入成绩界面,此后,若还有课程成绩未录入或对已录入成绩做修改,必须分清责任(学生未按时提交论文、报告等;教师未按时评定成绩;教务员未及时录入等),由相关责任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由院系主管院长(主任)审核签字,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红二楼2112)批准后,由教务老师补录。
以往各学期仍有课程成绩未录入的,也请在9月20日之前录入系统。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05年5月23日
以往各学期仍有课程成绩未录入的,也请在9月20日之前录入系统。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0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