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动态

2003年哲学辅修、双学位简章 2003.05.23

1. 培养目标:

通过二至三年的系统教育,使辅修学生掌握哲学的基本理论和较丰富的哲学史、哲学分支学科知识,具备较高的哲学思维能力和人生价值识别能力,促使他们人生修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2. 招生对象

本校各系一年级本科生,在本专业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思想品德好,在原系未受任何处分者。

3. 学制

辅修双学位:三年(从主修专业第二学年开始)
一般辅修:二年(从主修专业第二或第三学年开始)

4. 学分

辅修双学位:40学分
一般辅修:30学分

5. 学历与学位

修满双学位学分成绩合格者,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修满一般辅修学分成绩合格者,给予哲学专业辅修毕业证书。

6. 课程设计

不单独开班,可自由选取上课方式(校通选课或随哲学系学生一起上课)。

导论性必修课(10学分,双学位和一般辅修均必修):

哲学导论(2学分,校通选课或哲学系导论性必修课)
中国哲学史(4学分,校通选课或哲学系导论性必修课)
西方哲学史(4学分,校通选课或哲学系导论性必修课)

类型必修课(双学位30学分,一般选修20学分):

哲学基础类(6/4学分,校通选课或哲学系类型必修课)
中国哲学类(6/4学分,校通选课或哲学系类型必修课)
西方哲学类(6/4学分,校通选课或哲学系类型必修课)
伦理学类型课(4学分,校通选课或哲学系类型必修课)
美学类型课(4/2学分,校通选课或哲学系类型必修课)
科技哲学类型课(4/2学分,校通选课或哲学系类型必修课)

7. 收费标准

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

8. 奖励与补助

经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者,可享受哲学系辅修专业奖学金。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可免收教材费。

9. 报名方法

学生在原所在系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系主任批准(签字盖章),附已修科目成绩表,到哲学系教务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带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10. 报名时间、地点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前向哲学系教务办公室(四院北楼一层)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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