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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哲学系硕博连读培养办法(2010年4月修订)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08年版,以下简称“《北大硕博连读若干规定》”),哲学系制定硕博连读培养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 专业范围及名额
(1) 本办法适用哲学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科技哲学、逻辑学、美学、宗教学等8个二级学科)以及科学技术史学科。
(2) 硕博连读生名额占我系当年博士招生数的30%,即每年限招10人,每个教研室一般不超过1人。

二、 申请人资格
(1) 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以下简称“申请人”),除应当符合《北大硕博连读若干规定》关于申请人资格的规定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入学至申请期间的学习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必须在85分以上,选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上述课程成绩有一门低于75分者不能申请;本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前20名,专业成绩排名在前一至二名者;
(2) 哲学系硕博连读生不接收跨学科或跨院系申请。

三、 选拔程序
(1) 申请人首先需要获得导师的同意。每位硕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推荐自己名下一位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且有两位导师的推荐信并征得所报方向的导师的认可;
(2) 申请人获得导师同意后,需要向教研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由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最后人选。获得教研室同意后,申请人方可向系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 系对教研室确定的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 硕博连读申请者与其他报名者的材料经哲学系统一审核,以确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 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大学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2份);硕士期间的导师推荐意见和所报博士方向导师的意见,填写在硕博连读登记表相关栏内。申请人在《北京大学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中注明有科研成果的,应当提交该成果封面页、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的复印件;
(2)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 个人陈述,即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准备致力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等,很重要);
(4) 提交一篇能够反应本人学术水平、不少于1万字的学术论文(已发表或者未发表均可),并提供相关教师对此文章的学术评估书。
(5) 外语等级证明,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3年内有效(以报名截止时间起算向前推算):
英语语种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① TOEFL85分(含)以上;
② GRE语文145分(含)以上或者语文加数学300分(含)以上、作文2分(含)以上;
③ 雅思(A类学术类)6.0(含)以上;
④ 国家英语六级490分(含)以上;
⑤ 小语种仅限于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必须提供三年内的有效的语言水平证明。
(6) 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五、 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截止到 12月15日;
(2)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8日;
(3) 每年3月,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者参加系里组织的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占50%;笔试和面试有一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4) 每年4月30日前公布结果。

六、 培养工作
(1) 哲学系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基本学习年限为6年,即硕士2年,博士4年,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
(2) 硕博连读生的课程与学分要求依照《北大硕博连读若干规定》执行,学分要求达到55学分;
(3) 硕博连读生的学科综合考试依照《北大硕博连读若干规定》执行,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硕博连读生未通过学科综合考试者,将转回硕士研究生培养或予以退学。其程序为: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或专门组成的学科综合考试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导师及系研究生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或转回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或按照博士肄业结束其学籍;
(4) 硕博连读生的学位论文依照《北大硕博连读若干规定》执行。转回硕士研究生者需要撰写硕士论文,应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

本办法于2010年4月30日重新修订,经哲学系学位分委员会通过,自2011级转博学生开始施行,2010级转博学生仍按原2009年方案执行。本办法未予规定的事宜,依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规定与办法办理。

北京大学哲学学位分会
2010年4月30日

参见:《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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