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教学 > 通知

宗教学专业培养方案(2014版)

一、宗教学专业简介
  该专业成立于1982年,到1995年成立宗教学系。学制4年,毕业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二、专业培养要求、目标
  宗教学专业,注重培养兼具宗教学知识与哲学知识背景的综合型理论人才和宗教事务管理人才。经过四年学习,使学生初步具备原典阅读与独立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思维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宗教学素养处理现实工作中遇到的各种与宗教文化相关的具体问题。宗教学专业的毕业生,除了学习宗教学专业和哲学专业的基本课程之外,还要对中文、历史、考古等人文学科都有较多的了解,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都有一定的了解,具备比较全面的人文与科学的学术训练。

三、授予学位:哲学学士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总学分:132学分,其中:   1.公共与基础课程 33-39学分(包括:全校公共必修课23-29学分、学科基础课程10学分)
  2. 核心课程 32学分
  3. 限选课程 33学分
  4.通识与自主选修课程 34-28学分
  5.实践实习:0学分(必修。在导师指导下,主要在寒暑假从事社会调查活动,提交有导师评语和成绩的调查报告)

下载:宗教学专业详细培养方案(2016版)

下载:哲学系课程目录(2016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