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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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预计毕业的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一、注册:
每学期开课第一周注册,完成注册后才发放奖助学金。学校规定无论何种情况,需要见面注册。两周内不注册取消学籍。
二、学籍异动:
所有硕士、博士,预计7月毕业的学生在4月15日前完成学籍异动。
由于从09级博士开始,延期毕业实行新规定,每年7月毕业生延期需在4月15日前申请,1月毕业生延期在10月15日前完成,以便系里统一讨论是否同意延期、以及采取哪种方式延期,过期不能再办理学籍异动。
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并且应已完成开题报告,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经导师同意、院系审批方能办理学籍异动。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一般不予批准延期。延长期间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
哲学系不允许博士生延长学籍至正常毕业年的第三年,必须在第二个延长学籍学年按照学校规定做出毕业、结业、退学等结论。
三、核对并确认个人信息:
所有毕业生的个人信息请自行通过校内门户的个人信息中核对,出生日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错误,请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院(新太阳)419室修改,其他信息请在注册时到教务办修改。修改截至到学籍异动截止日(本学期截止到4月15日)。之后数据报教育部后,将不能再修改,请认真核对,学信网验证就是使用各位同学提交的信息。
通讯地址请填写家庭永久地址。
至今未提交培养计划的毕业生务必在开学两周内提交纸板计划,并签字。否则无法申请答辩。
    四、照相:
预计2019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请关注研究生院关于毕业生照相和体检的通知。无论是否照过,都必须参加本次图像采集,否则教育部将不能提供学位认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未参加11月份统一照相的毕业生,无论以前是否采集过,延期学生必须重新采集,请关注研究生院通知,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采集。
五、预答辩、答辩及学位论文提交:
1. 博士:
预计2019年7月毕业的博士生,请在本学期末完成预答辩,4月15日前提交匿名评阅论文,6月1日前完成答辩。
2. 硕士:不做预答辩,提交正式毕业论文(2本)和答辩时间同博士。
3、提交学位论文前,请在门户内提交学位论文信息和科研统计信息。
4、答辩需要完成的事项以及材料整理请见附件。
六、硕士学位论文开题:
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所有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开题,开题时间一般在硕士二年级结束或者硕士三年级开学后,并从学生个人门户内填写开题表格后进行,开题结束后,将结论等录入门户,并将签字后的表格交回教务室。
                           哲学系教务室
                          2019年2月18日

20190219143532_毕业-答辩秘书.doc   
20190219143541_毕业-教师.doc   
20190219143550_毕业论文打印费报销流程.docx   
20190219143559_毕业-学生.doc   
20190219143607_哲学系博士生答辩材料审批要求(博士和答辩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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